一、离婚抚养权判给女方,户口怎么签走
在离婚案件中,当法院将抚养权判令给女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条
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
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
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二、离婚后户口迁走需满足哪些条件?
离婚后户口迁走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:一是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,即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等可落户的地方;二是取得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迁证,一般需携带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;三是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出,需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同时,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规定和办理流程差异,需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。如不清楚当地具体规定,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。
三、离婚抚养权归女方后户口如何签走
离婚后女方要将户口签走,可按以下步骤办理。首先,女方需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、本人身份证、原户口簿等材料,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,领取迁移证。然后,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,提交迁入申请、迁入地的合法房产证明或单位接收证明等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,即可办理户口迁入。若迁入地是农村地区,还需符合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和条件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各地户籍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,女方可向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派出所咨询详细事宜。
离婚后抚养权判给女方,女方可以凭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,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